吾目中见毁佛、辟教,及拆僧房、僭寺基者,其子孙皆不振,或有奇祸。碌碌者姑不论。崑山魏祭酒崇儒辟释,其居官,毁六祖遗钵;居乡,又拆寺兴书院。毕竟绝嗣,继之者亦绝。聂双江为苏州太守,以兴儒教辟异端为己任,劝僧蓄发归农。一时诸名公如陆粲、顾存仁辈,皆佃寺基。闻聂公无嗣,即有嗣当亦不振也。吾友沈一之,孝弟忠信,古貌古心,醇然儒者也。然亦辟佛,近又拆庵为家庙。闻陆秀卿在岳州,亦专毁淫祠而间及寺宇。论沈陆之醇肠硕行,虽百世子孙保之可也;论其毁法轻教,宁能无报乎?尔曹识之,吾不及见也。
问作诗之法,曰:“以性情为境,以无邪为法,以人伦物理为用,以温柔敦厚为教,以凝神为入门,以超悟为究竟。”
诗起于三百篇。学诗者,皆沿其下,稍忘其本始。
起非分之思,开无谓之口,行无益之事,不如其已!
自小学久废,《尔雅》《说文》无留心者。士人行文,多所谬误,虽正史不免焉。
按:《说文》:“率鸟者,系生鸟以来之,名。”音由。故猎人有鹿,唐吕温乃作《由鹿赋》,以“”为“由”,误也。蜀人谓老为“皤”,取“皤皤黄发”义。
有贼王小皤作乱,《宋史》乃作“王小波”,当改正。
可爱之物,勿以求人;易犯之愆,勿以禁人;难行之事,勿以令人。
终日戴天,不知其高;终日履地,不知其厚;故草不谢荣于雨露,子不谢生于父母。有识者,须反本而图报,勿贸贸焉已也。
语云:“斛满,人概之;人满,神概之。”此良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