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小学》一书中蕴涵着做人做事的根本,读过《小学》之后,再读《四书五经》,孩子就不会傲慢,就知道圣贤学问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落实在生活当中。朱子编著《小学》的目的,是为了从小就向儿童灌输封建道德观念,使封建道德的基本原则成为人们的道德品质,为封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宋代以后,《小学》成为元明清三代儿童道德教育的主要课本,影响甚大。《小学》注释校勘本主要有明代陈选《小学集注》、清代张伯行《小学集解》、上海广益书局《朱子小学白话解》和商务印书馆《朱子小学节本》等。
陆陇其是朱子的忠实信徒,一生以“尊朱黜王”为己任,因此才对《小学》一书推崇备至,教导儿子、女婿等晚辈勤读《小学》,以书中所讲的圣贤道理为指导来保身保家,乃至为圣为贤。
与三儿宸徵(六)
县考①一事,文理稍通者,无有不取,所遗者不过十之一耳。此无论不宜干渎②,亦且不必干渎。向来乡绅多纷纷开荐③,我所不解。汝见灵寿曾有一人来说乎?此一节,贤于我乡风气远矣。且预先要开荐,分明自处于极不通之地,少年志气亦不宜如此。
此番汝与曹家外舅④同就试,只宜听其自然,但要用心做文字。文字若好,自无不取之理。一则可验自己之力量,一则可见当事之公道,岂不美乎?如果落在孙山外,不过事之偶然,公道不泯,下次自然必取。但要读书,不必以此为虑。城中亲族有欲开荐者,可俱以我此意说知。
在县考这件事情上,文章条理稍微通顺的,无不录取,所遗漏的不过是十分之一。此时,无论如何不要勾连官府,也不必去勾连官府。平湖的习俗,县考之前,乡绅们大多纷纷去官府具名推荐子弟,对此我很不理解。你可曾见到灵寿县考之前有一人来具名推荐子弟的吗?就这件事上,灵寿的风气比我们平湖好多了。而且,预先要去官府具名推荐,分明让自己处于非常不畅通的境地,少年人意气风发、志向远大,也不应该这么做啊。
此次你与曹家外舅一起参加县考,只宜顺其自然,但要用心写考试文章。文章写得好,自然没有不录取的道理。一则可以检验自己的考试能力,二则可以看到考试的公平公正,岂不是很好吗?如果名落孙山,不过是事出偶然,只要公道不泯灭,下次自然便会录取。你只要认真读书,不必为县考焦虑。城里的亲戚,如果有想要请人具名推荐的,你可以把我这番话的意思转告给他。 县考:县试。明清时期考秀才的第一阶段考试在县里举行,俗称县考。 干渎:冒犯。此处指勾连官府。 开荐:科举考试之前乡绅具名推荐子弟。 外舅:据《尔雅·释亲》记载,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妻子之父的亲兄弟为自己的外舅,辈分上比自己大一辈。妻子称自己的外舅应是叔父或者伯父。
这是陆陇其写给三儿子陆宸徵的信,时间没有提及,如果按照前面几封信的时间顺序和县考时间安排来推算的话,大约写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冬天。
陆陇其在信中主要是给陆宸徵讲述了县考的事情以及他对县考的态度。清代童生试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县试,也就是陆陇其在信中所说的县考,这是童生试第一阶段考试。应试的童生到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岁、三代履历,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廪生(秀才)作保。主持考试的为本县县官,试期多在二月。县试分四场或五场进行,各场分别考八股文,考帖诗、经论、律赋等。场终后,出长案,依名次前后录取,将其名单送县儒学署备案,取得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二是府试,这是童生试第二阶段考试。试期多在四月,经县试录取童生方可参加该县所在府(或直隶州、厅)的考试。报名手续与县试大致相同。考试录取以后,取得参加院试的资格。三是院试,这是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也是童生试最高阶段。因为主持考试的学政称提督学院,所以叫做院试。经过府试录取的童生可以参加院试。学政于其驻地考试就近各府的应试童生,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院试分为两场进行,一是正试,二是复试。揭晓名为出案,录取者就是生员。生员分为廪生、庠生、增生、附生等几种,统称秀才。秀才要继续深造读书,被送入府学、县学,叫做进学,也叫入泮,接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陆陇其是久经科举考试考验,考中进士才出来做官的地道的读书人。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陆宸徵,县考极为简单,不足为惧,“文理稍通者,无有不取,所遗者不过十之一耳”。他提醒陆宸徵不要勾连官府,也不要找人请托,只要把县考当做试金石,顺其自然,轻松应考,考中考不中都好。此外,他还以灵寿和平湖作对比,严词批评了平湖“向来乡绅多纷纷开荐”的不良风气。由此可见,陆陇其为官清廉,化风改俗,确实做了很多事情,值得称赞。